请问市级文化局的领导们,对于岳麓区望城区几个片区存在的网吧审批有保护协议的现象是否知情?国家政策早已全面放开网吧审批,然岳麓区望城区两文化局执行的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是打着区域试点的招牌,行坐收利益分成之实!请上级部门领导明察。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想做点生意却为何遭遇这么多门槛?
答复:您在网络问政平台质问、投诉“岳麓区与望城区存在网吧审批保护政策”的信件已收到。我局高度重视,交由我处办理,现就您的疑虑答复如下:2014年11月,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文件,要求:“取消总量限制,降低准入门槛”。当年,长沙市在全省率先响应并执行四部委政策,取消总量控制。同年,文化部也发布了《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市发〔2014〕42号),要求:“鼓励发展连锁经营,以连锁促进规范管理,以连锁促进服务提升,以连锁促进转型升级。”2013年以来,长沙市作为文化部确定的全国4个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之一,选定了上机堂、湘浦等4家单位转型升级试点网吧率先推进以“多业态发展、多模式创新、多元化服务”为主体的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得到了文化部的好评。为了推进我市网吧转型升级工作持续深入,取得更大成效,根据新修订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审批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监管工作的会议纪要》(长网管办纪要〔2015〕002号),我市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确立了4个地方转型升级试验区,包括以下:“学士、坪塘试点试验区:含浦中路和靳江河沿线以西,云栖路以南,莲含大道以北,绕城高速(G0401)以东合围区域;景园路以南,潇湘大道(东线)以西,坪塘大道以东,巡抚路以北合围区域”、“ 麓谷试点试验区:桐梓坡西路以南、枫林三路连接东方红路和映日路以北、绕城高速(G0401)以东、麓云路以西合围区域(含步步高梅溪新天地小区)”、“后湖试点试验区:阜埠河路以南,靳江路以北,潇湘中路以西,后湖路以东合围区域”、“ 丁字、星城试点试验区:芙蓉北路以西,撇洪渠以北,京阳大道连接湘江北路以东,丁字联络线以南合围区域;金星北路以南,银星路以北,雷锋大道以东,银杉路(在建)以西合围区域(含澳海、龙湖、乾源小区)”。试点期间,转型升级试点试验区不予受理上网服务场所的设立或迁入。试点时间暂定为1年,即: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综述所述,长沙市岳麓区与望城区并不存在网吧保护政策。同时,设立网吧转型升级试验区并不是保护某一家企业,而是为了推动全市上网服务行业创新发展,贯彻文市发〔2014〕41号、文市发〔2014〕42号等文件要求采取的工作举措。下一阶段,我们将根据试点成效对试验区进行评估。同时,充分听取市场需求和意见,联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实地调研,于今年12月底经长沙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后再发文确定新政策。



